原文:
    先母邹孺人灵表    汪中
  母讳维贞,先世无锡人,明末迁江都;凡七支,其六皆绝,故亡其谱系。父处士君鼐,
母张孺人。处士授学于家,母暇日于屏后听之,由是塾中诸书皆成诵。张孺人蚤没,处士衰
耗,母尽心奉养,抚二弟有恩,家事以治。及归于汪,汪故贫,先君子始为赘婿;世父将鬻
其宅,先主无所置,母曰:“焉有为人妇不事舅姑者?”请于处士君,割别室奉焉。已而世
叔父数人,皆来同爨。先君子羸病,不治生。母生子女各二,室无童婢,饮食衣屦,咸取具
一身,月中不寝者恒过半。先君子下世,世叔父益贫,久之散去。母教女弟子数人,且缉屦
以为食,犹思与子女相保;直岁大饥,乃荡然无所讬命矣。
  再徙北城,所居止三席地,其左无壁,覆之以苫。日常使姐守舍,携带中及妹,累然丐
于亲故,率日不得一食;归则藉槁于地。每冬夜号寒,母子相拥,不自意全济,比见晨光,
则欣然有生望焉。迨中入学宫,游艺四方,稍致甘旨之养。母百病交攻,婂历岁月,竟致不
起。呜呼痛哉!
  母忠质慈祥,生平无妄言;接下以恩,多所顾念。方中幼时,三族无见恤者,母九死流
离,抚其遗孤,至于成立。母禀气素强,不近医药。计母生七十有六年,少苦操劳,中苦饥
乏,老苦疾疢;重以天属之乖,人事之凐郁,盖终其身,藓一日之欢焉。论其摧剥,金石可
锁,况于血气?故吾母虽以中寿告终,不得谓其天年之止于是也。呜呼!生我之恩,送死之
戚,人所同也;家获再造,而积苦以陨身,行路伤之,况在人子?呜呼痛哉!以乾隆五十二
年七月辛丑朔卒,明年三月戊寅,合葬于先君子之墓,其哀子中泣血为之表,曰;
  呜呼!汪氏节母,此焉其墓。更百苦以保其后,后之人尚保其封树。
大意:
   (一)自“”至“”
     
   (二)自“”至“”
     
   (三)自“”至“”
     
主旨:
文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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