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    介之推不言禄 僖公二十四年    左 传
  晋侯赏从亡者,介之推不言禄,禄亦弗及。
  推曰:“献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怀无亲,外内弃之。天未绝晋,必将有主。主晋
祀者,非君而谁?天实置之,而二三子以为己力,不亦诬乎?窃人之财,犹谓之盗。况贪天
之功,以为己力乎?下义其罪,上赏其奸,上下相蒙,难与处矣。”
  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谁怼?”对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
食。”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对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”身将隐,焉用文之?是求
显也。”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与女偕隐。”遂隐而死。
  晋侯求之不获,以,矊上为之田。曰:“以志吾过,且旌善人。”
大意:
   (一)自“晋侯赏从亡者”至“禄亦弗及”
     记叙介之推不言禄。
   (二)自“推曰”至“难与处矣”
     记叙介之推自言不贪天之功。
   (三)自“其母曰”至“遂隐而死”
     记叙介之推偕母俱隐而死。
   (四)自“晋侯求之不获”至“且旌善人”
     记叙晋侯(文公)求之不获。
主旨:描写介之推(与母亲)清廉自持的节操。(篇外)
文体:记叙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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